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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6/26 22: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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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14岁女孩背着家人,花元在纹身店纹了大片刺青。女孩母亲很痛心,她带女儿到上海去洗纹身,需要大概2年时间,花费近3万元。纹身店负责人提出店里可以帮助洗,也可以三倍赔偿。女孩妈妈表示不能接受,称若是以后胳膊落了疤,即便不影响前途也影响美观。她哭着说,女儿本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孩子,这件事后性格开始往孤僻转变,抗拒上学,“多块钱能买回自尊心吗,前途全毁在纹身上了。”

1.商家能否给未成年人纹身?

《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有相关规定。

年,广州发布新闻宣称《广州拟禁止机构为未成年人整容和纹身》,但年广州市颁布的《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未有该规定。

至少目前全国乃至各地省级单位未明确规定商家禁止给未成年人纹身。

2.商家赔偿责任?

参考案例:年5月30日,原告贠某在被告迁西县城关宝财美容院处进行了纹身。原告认为身上的纹身不仅给其身体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对其日后的学业、就业等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认为侵害了其身体权、健康权。

原告提交的河北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记载的皮肤治疗费为元,通过庭后核实,治疗费为元是原告一次性预交的三次治疗费用,合计元。仅进行第一次治疗,尚余两次未进行治疗。但原告未能提交第一次治疗的具体费用清单等证据,无法证明本次治疗的具体费用,且后两次治疗尚未进行,无法进行认定。

原告贠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返还纹身费用元;2、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恢复费用元及精神损抚慰金元。一、二项合计4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纹身时仅14周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控制和辨别能力有一定的局限性,无法对纹身行为引起的相应后果进行正确的判断,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未尽到法定的监护义务,应承担同等责任;被告虽具有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具有美容服务(涉及医疗项目的除外)的经营内容,且再店内提示牌上做了明确提示,但未能仔细审查辨认原告的年龄和实际行为能力,并根据原告要求为其纹身后收取元,其行为存在一定程度过错,应承担同等责任。

同时,经本院查明,原告提交的河北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记载的皮肤治疗费元,是原告一次性预交的三次治疗费用。但原告仅进行第一次治疗,尚余两次未进行治疗。原告亦未能提交第一次治疗的具体费用清单、病例等证据,且后两次治疗尚未进行,无法进行认定。故对原告要求的清洗纹身费用及药费元和精神损抚慰金元,可另行主张。被告应返还原告支付的纹身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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