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成果,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南阳市教育局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行动,现将治理重点及举报监督电话公告如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一、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无依据收费;
二、严禁学校利用食宿费等项目高收费获取巨额利润;
三、严禁学校或教师与商人勾结,通过向学生推销或代购图书报刊、教辅资料、器械、社会保险和其他商品营利或收取回扣;
四、严禁中小学校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
五、严禁中小学校乘课后服务之机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缴纳课后服务费;
六、严禁中小学校将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严格规范家委会行为,严禁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以上费用等;
七、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学校收取校服费等代收费项目,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
八、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严禁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择校费;
九、严禁中小学校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
十、全面落实民办教育公益性的要求,切实减轻学生入读民办学校的学费负担。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通过各种方式从学费收入等办学收益中取得收益、分配办学结余(剩余财产)或通过关联交易、关联方转移办学收益等行为;
十一、严禁擅自提高学费、住宿费标准;是否违反规定以学分制、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乱收费等;
十二、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策的行为。
南阳市各县区教育乱收费监督举报
南阳市教育局:-卧龙区教体局:-宛城区教体局:-镇平县教体局:-内乡县教体局:-淅川县教体局:-西峡县教体局:-唐河县教体局:-新野县教体局:—桐柏县教体局:-方城县教体局:-社旗县教体局:-南召县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鸭河工区社会事业局:-官庄工区社会事业局:-油田教育中心:-焦作市教育局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推进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近日,根据省、市深入整治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要求,市教育局下发了《焦作市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快速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现将市及各县(市)区治理教育乱收费举报单位名称举报电话焦作市教育局--解放区教育局--山阳区教育局--中站区教育局--马村区教育局--示范区教育局--沁阳市教体局--孟州市教体局--博爱县教体局--武陟县教体局--修武县教体局--温县教育局--end
来源:河南省教育网综合整理自南阳市教育局、焦作市教育局。(声明:转载此文是为了传递和分享更多教育相关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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