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涉及河南省省级*法单位及其直属单位(省委*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郑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省监狱管理局等),以及在豫中央*法单位参加第二批教育整顿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铁道警察学院、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郑州铁路公安局、郑州海关缉私局、河南省公安厅特勤局)干警的问题线索。
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件,将按照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邮*信箱收件人:全国*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九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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